摘要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8日发布《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税委会〔2022〕11号,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对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新的关税率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方案》主要涉及暂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的调整,以及部分税则税目、注释的调整等工作,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将从2022年的7.4%降至7.3%。

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关税职能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多双边经贸协定以及我国产业发展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8日发布《调整方案》,此次调整方案亦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022 年转版后首次调整。

毕马威观察

▶ 调整部分医疗产品、消费品、环境产品、关键零部件暂定税率

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对比2022年的954项商品总数上增加66项,删除2022年进口暂定税率商品535项目。在2023年1020项商品中,较2022年项目比:进口暂定税率保持一致商品404项;新增进口暂定税率商品601项;降低进口暂定税率商品10项;增高进口暂定税率商品5项。另外对2023年新增进口暂定税率商品总计601项。

毕马威对新增或降低部分产品、消费品进口暂定税率设置情况以及取消采用进口暂定税率设置情况的总结如下:

设置更低进口暂定税率 取消采用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更高的最惠国税率
冻蓝鳕鱼、非种用葵花、可可脂、可可油、均化混合食品等,未制成型的无烟煤、炼焦煤、未制成型的其他烟煤等,硼酸、氟钽酸钾、碘普罗胺注射液、钆布醇注射液 栗子及其制品
未经机械加工或盖面的中密度木纤维板,其他竹制胶合板、单板饰面板及类似的多层板,天然软木塞子、苇帘、竹缏条及类似产品等制品 甘草及其制品
与化纤混纺未漂白轻质平纹棉布、未漂白的其他混纺重质棉布、破开或打成的亚麻等,乙烯聚合物制电池隔膜基布、体外膜肺氧合机用聚甲基戊烯中空纤维膜等 大型轮胎
毛制男式大衣、斗篷、羊毛或动物细毛制男式西服套装、皮革制鞋面的滑雪靴等服饰 甘蔗收获机
镍铁、钼铁、钨铁、铌铁、铁及非合金钢锭、未锻轧铋等金属 -
电吹风机、电饭锅、滴液式咖啡机、电动吸奶器等小家电,颅内取栓支架、假牙、人工心脏瓣膜、人造关节等医疗产品 -


*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协定有规定的,按相关协定的规定执行;协定无规定的,二者从低适用。

出口方面,通过提高铝和铝合金的出口关税,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 继续降低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

2023年7月1日,我国还将对62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八步降税。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将从7.4%降至7.3%。

  • 这次降低的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是根据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信息技术协定》扩围协议中的承诺而实施降税。该扩围协议于2015年达成,对包括半导体等在内的201项信息技术产品最终实施零关税,涉及大约1.3万亿美元的贸易规模。我国从2016年开始,于每年的7月1日起实施降税,至今已实施了七步降税,预计在2024年完成全部降税。
  • 在当前疫情冲击等复杂因素背景下,中国对信息技术产品进一步的降税,有利于降低国内相关产业生产成本,也为境外相关产品生产商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机会,同时《信息技术协定》扩围协议实施也有助于维护信息技术产品全球产业链的稳定。


▶ 调整有关协定税率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2023年,我国将对19个协定项下、原产于29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

  • 对中国按照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巴基斯坦、毛里求斯、柬埔寨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进一步降税;按照有关规定,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就部分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降低协定税率;
  • 中国与东盟、智利、新加坡、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已完成降税,继续实施协定税率;
  • 亚太贸易协定继续实施,自2023年7月1日起,就部分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降低协定税率。

RCEP作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自2020年11月15日签署以来,中方与其他成员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协定如期生效。自2023年1月2日起,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2023年所适用的协定税率。


▶ 税则税目调整

此外,为适应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2023年对部分税则税目、注释进行调整。调整后,2023年税则税目数共计8948个。对比2022年,其中:

  • 修改名称的,总计6项;
  • 删除子目的,总计12项;
  • 新增子目的,总计30项;
  • 调整范围的,总计7项。

毕马威建议

结合本次《调整方案》的发布,建议广大企业:

  • 建议企业应及早梳理变化,结合公司业务及进出口商品情况,掌握相关商品对应税号的变化,积极做好海关HS编码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借助专业力量提升HS编码管理科技含量。在这方面,毕马威自主开发市场领先的海关归类系统KCCP( KPMG Customs Classification Platform ),助企业一臂之力,将海关HS编码的日常管理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
  • 积极参与税政调研、意见征集等工作,企业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现进出口税目等需调整,例如:进出口税目、进出口税率(包括增值税与消费税)、出口退税率、监管条件等,积极向海关等有关部门反映,以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发展壮大,充分利用关税政策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导向作用,紧跟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 当前国际形式复杂,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在国际贸易中频发,企业应密切关注自贸协定的发展态势和政策发布,充分评估,建立自贸协定信息系统,更好地适应自贸协定下原产地规则,更多地享受优惠税率。

为了更好协助企业进行海关归类管理,应对税则转版、税目调整等工作,毕马威自主开发的海关归类系统——KCCP (KPMG Customs Classification Platform) ,搭载海关HS编码数据库,并同步能够对税率、监管条件等及时更新,可以为广大企业提供海关归类管理、海关归类统计分析、海关归类在线咨询等服务。

毕马威一直以来关注海关动态,在相关财务税务、贸易关务等专业领域有深入的洞察和丰富的经验,可以在产业发展规划、税务关务优化、政策适用实操、政策调研与优惠扩大申请等方面提供建议和服务。毕马威将继续追踪后续调整,给予相关的专业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毕马威专业人士获取政策解读及实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