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將對專業顧問推行強制揭露原則

OECD將對專業顧問推行強制揭露原則

目前台灣與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亞、及加拿大等32國簽有租稅協定,將是財政部優先再進一步洽簽資訊交換協定的國家或地區,換言之,全球反避稅,台灣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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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

KPMG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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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於2017年11月16日發佈了台版CRS「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辦法中訂定2018年12月31日為既有帳戶及新帳戶之區分時點,並於2020年6月進行首次申報,後續則與其它國家或地區進行稅務用途資訊自動交換;目前台灣與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亞、及加拿大等32國簽有租稅協定,將是財政部優先再進一步洽簽資訊交換協定的國家或地區,換言之,全球反避稅,台灣已到位。



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簡稱CRS)是由OECD 所提出之申報標準規範,其目的係透過自動資訊交換,各國政府可取得非當地國金融機構帳戶持有人的資訊,截至目前為止,已有超過100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承諾遵循CRS,並迫使若有在海外持有未申報課稅之累積收入將陸續浮出檯面,預計將會產生超過850億之稅收;此對有海外資金或跨境交易頻繁之個人或法人影響甚鉅,並紛紛尋求專業人士提供相關協助及規劃。然近期OECD因應G7的請求,要求律師、會計師、財務顧問、銀行客戶關係經理和其他服務商等須揭露協助客戶制定的稅務規劃模式,以避免個人或法人透過上述專業人員,繼續試圖隱藏海外資產以規避CRS,而具體細節尚在研議中。

 

KPMG稅務投資部會計師林倚聰表示,OECD稅收政策及管理部門理事Psacal Saint-Amans在新聞稿中說到:「隨著今年全球將實際執行CRS,此時正是掌握試圖破壞海外資產申報並發展新的全球稅收透明度框架的時機。強制性揭露規則將成為檢視納稅義務人是否繼續拒絕遵守向稅務機關申報其資產和收入的有力工具。此規則亦對意圖規避CRS或將受益人隱藏在海外之規劃起威懾作用。這對CRS的具體執行至關重要,同時對那些有能力聘請專業顧問並建立複雜海外稅務規劃結構以享受稅收利益的納稅義務人當頭棒喝。」而這些揭露規則將提交G7的集團主席,此亦是OECD對於規避CRS申報和隱瞞海外資產更廣泛的戰略,並會做為監測和行動的一部分。

 

林倚聰也提到,各參與國皆希望能透過CRS機制來交換取得金融機構帳戶持有人之資訊,將藏匿在海外免稅天堂的所得陸續檢視並作為課稅依據。以往雖有簽訂租稅協定,但受限於境外公司多無記帳,也未提交予當地政府,因此資訊交換機制並不易追到境外之實際利潤;然CRS以金流的方式追蹤可能藏在境外的利潤,反而更能確認境外個人或法人的實際獲利狀況。尤其台灣常見將其境外資金存放於香港、新加坡及瑞士等地,這些國家或地區也已承諾加入CRS,帳戶資訊預期將被交換予日益增加之CRS參與國。在此提醒讀者注意,資訊交換之網絡已日趨嚴密,於審慎規劃跨境交易及海外資金流轉的同時,更應與稅務專家討論合規且可能因應方案,以避免蒙受更大之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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