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MG安侯建業2015年最新法令解析

KPMG安侯建業2015年最新法令解析

KPMG安侯建業特別於今(24)日舉辦【KPMG安侯建業讀書會-最新法令解析】邀請多位專家分享稅務及國際產經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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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多項重量級的法令變動,影響台灣絕大多數企業的中小企業準則、牽動九萬三千多家台商的兩岸租稅協議,以及與全民切身相關的房地合一課稅新制等重要議題,為此KPMG安侯建業特別於今(24)日舉辦【KPMG安侯建業讀書會-最新法令解析】邀請多位專家分享稅務及國際產經觀點。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陳彩凰執行副總經理表示,經過多年協商與溝通,台灣和大陸在今年 8 月 25 日簽署了兩岸租稅協議,並將於雙方完成各自的法定程序之後正式生效。兩岸租稅協議使台灣及大陸間的投資從租稅的角度而言更具吸引力,投資者將可享受較低的股利、利息或權利金的扣繳稅率及財產交易所得符合特定條件下於一方免稅之待遇。 協議對於構成常設機構之認定條件也更加明確,針對不構成常設機構者,例如台灣公司提供大陸公司勞務(如管理、資料處理、技術及研發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可適用營業利潤免稅。協議也為海空運輸業者經營效率的提升提供了更多機會。而就具有雙方居住者身分之個人(例如戶籍在台灣之個人,於大陸連續工作滿5年而成為當地居住者)或企業,訂有唯一居住者劃分原則以確認課稅權歸屬, 則無需於兩岸均就雙邊所得全數課稅。

 

立法院於104年6月5日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制改革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及特種貨物稅及勞務稅條例第6條之1,將自105年1月1日開始施行。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下稱房屋、土地)者,必須按照新制課徵所得稅,最高稅率高達45%,並於同年7月21日發布房地合一申報作業要點,已明訂相關認定及計算規定,攸關適用稅率及稅負負擔,因尚有時間因應,陳彩凰建議先予檢視所有之房地,投資架構及預計投資計畫,評估分析稅負影響,以利作必要之因應決策。

 

而台灣經濟研究院兩岸發展研究中心吳孟道副主任則提到,2015年在美國聯準會強烈升息的暗示下,原本預期全球經濟將會就此走出黑夜、迎向朝陽,但6月底希臘債務付諸公投的鬧劇,以及8月初中國大陸突如其來引導人民幣貶值的舉動,卻吹皺全球金融市場一池春水。股災頻傳、流動性緊縮、市場波動加劇,讓人不禁懷疑新一輪金融風暴是否即將到來。而年初預期樂觀的國際經濟情勢,也在全球各主要經濟預測機構紛紛下調今明兩年的經濟成長率後,重新罩上一層陰霾。因此他認為面對詭譎多變的國際經濟與金融情勢,未來亞洲政經發展有四大面向值得特別留意:

第一,弱勢油價提供經濟助力。國際油價自2014年中開始下跌以來,至最低點時跌幅超過六成,2015上半年雖然小幅反彈,與最高點相比仍有將近五成跌幅,且未來在全球原油供給仍相對充足的情況下,油價不易大幅上漲。亞洲地區為全球最主要的原油使用區域,且比重仍持續增加,油價下跌將有利區域經濟發展,並減輕物價上漲力道。

       第二,債務高漲影響經濟發展。自歐債危機爆發以來,亞洲新興國家透過財政政策維持經濟成長,卻也使政府債務佔GDP比重持續攀高,2014年比重已超過2009年雷曼風暴時期,預期2015年將進一步上升,成為區域經濟發展隱憂。同時,美國寬鬆政策逐漸退場,拉抬美元升值,加上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調整擴大人民幣貶值預期,使得新興亞洲貨幣相對弱勢,可能間接影響政府債信,未來走勢值得關注。

第三,人力成本優勢不再。東南亞各國保持每年約5%的經濟成長,帶動薪資上漲,部分國家甚至發生勞資糾紛,各國政府則傾向於接受工人的加薪要求。部分國家製造業年平均人力成本負擔已接近中國大陸水準,顯示亞洲新興國家勞力優勢已逐漸降低。

第四,經濟成長趨向平衡。2001年網路泡沫後,新興市場與已開發國家經濟成長差距逐漸拉大,雷曼風暴時新興市場成為全球經濟成長的主要力量。近期兩者之間差距逐漸縮小,未來新興市場不易維持高經濟成長的情況下,全球經濟表現將逐漸趨向平衡。

綜上,隨著新平庸時代(New Mediocre)的到來,2008年金融海嘯前的經濟高速成長年代,將不復見。但亞洲地區做為新興市場的領頭羊,或許仍是機會最多之所在。尤其是中國大陸引導的一帶一路商機、東南亞國家的亮眼經濟表現、以及南亞地區的人口紅利,都是未來亞洲地區成長的重要動能,也值得特別關注。

 

除此之外,針對中小企業準則及其他會計法令更新,KPMG安侯建業陳盈如執業會計師則表示,目前,經濟部管轄之中小企業,佔台灣全體企業總數90%以上,其編製財務報表之會計原則為台灣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受金管會管轄之公開發行公司則採用金管會認可之2013年版國際會計準則。為配合接軌國際,台灣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即將走入歷史,中小企業採用之會計原則將改為企業會計準則。

       

企業會計準則公報預計於105年1月1日配合商業會計法第八次修正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七次修正一併適用,目前公佈了22號公報草案,已一讀完畢,陸續對外徵求意見,公報主要涵蓋的內容為「財務報導之觀念架構」、「財務報表之表達」、「現金流量表」、「會計政策、估計與錯誤」、「存貨」、「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企業合併及具控制之投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收入」、「借款成本」、「所得稅」、「報導期間後事項」、「關係人揭露」、「投資性不動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資產減損」、「租賃」、「政府補助及政府輔助」、「外幣換算」。若與原來台灣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比較,新增了投資性不動產及生物資產之公報,其他主題則在原台灣的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上都有類似規定。

 

陳盈如說,惟經比較內容,各號公報之條文數大部分雖在四十條之內,但其精神及會計處理多偏向公開發行公司所採用之國際會計準則。例如,對子公司喪失控制權或對被投資公司喪失重大影響力,其會計處理視為全部出售,再部分取得,按公允價值衡量其保留之權益,即與國際會計準則之規定相同;但是亦有不相同之處,例如,在首次適用企業會計準則下,亦要求追溯重編財務報表,惟企業會計準則並未制定類似國際會計準則公報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豁免規範,而是在第二號「財務報表之表達」中規定,若追溯於實務不可行或需耗費過當之成本或努力方可取得時,得自當期期初開始適用企業會計準則公報。

 

綜上,陳盈如認為,較大之主題除了退休金及員工獎酬之相關規定,各項重大交易均在公報中各有規定,而企業會計準則公報之制定亦多與國際會計準則之精神一致,但仍考量中小企業實務上採用之困難度而有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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