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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快讯 - 第三十八期,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2016年12月21日,国家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 [2016]140号文件(140号文),对于近期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各个行业适用的增值税法规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房地产及建筑业、生活服务业等。140号文明确了一系列在实践操作中发现的政策不清晰事项,并解决了前期存在的各地地方税局解释不一致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140号文自2016年5月1日起开始生效,意味着该文件的出台将会影响自“营改增”落地实施以来所有的相关业务交易。毫无疑问地,140号文的发布会受到纳税人的热烈欢迎,但在本期税务快讯中我们会对一些仍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方面进行阐述。